近年来,明光市认真贯彻落实干部监督管理相关要求,全方位加强干部管理监督,细化监督举措,为建设高素质、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。
突出政治标准,强化政治监督。该市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要位置,重点紧盯中央、省委、滁州市委、明光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,把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监督贯穿干部管理工作全过程、各方面。制定了县级领导指导督导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,成立5个督导组全程参与监督市直单位、市属学校和市属企业党组织民主生活会,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。制定《干部政治素质民主测评表》,从政治忠诚、政治定力、政治担当、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5个方面对新提拔重用干部开展政治素质考察,通过个人自评、民主测评、领导点评、组织评定等方式,形成政治体检报告,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。
突出制度要求,强化选用监督。该市严格落实考察预告制、考察责任制、重点考察对象公示制、任前谈话等制度,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。同时加强与纪委监委、法院、公安、信访、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,建立了资源联享、信息联查、部门联动、结果联用的立体化、全方位干部选任监督把关体系。在提拔重用干部考察环节,派出考察组深入干部居住地社区及家庭,广泛了解干部平时表现,重点对干部的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社会公德、个人品德以及宗教信仰等内容进行谈话了解,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生活圈、社交圈的客观依据。2022年以来,已有74名提拔重用干部接受并通过“双进入”考察。
突出履职能力,强化日常监督。该市织密干部监督网络,坚持“八小时”之内管理与“八小时”之外管理有效贯通,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齐头并进的全覆盖干部监督工作机制。开展社会组织兼职、企业兼职、股级干部选用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、“千人评股长”等监督检查,定期收集违纪违法、离任审计、巡察反馈等内容,全方位掌握领导干部日常表现情况。重点了解领导干部在急难险重环境下的精神状态、能力水平、工作实绩,对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作风与成绩进行跟踪监督,对表现不佳、不能胜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,形成能者上、庸者下的鲜明导向,倒逼领导干部履职担当、积极作为。2022年以来,1名领导干部因不胜任现职被免职,2名领导干部因工作不力被停职。(明文)